为杜绝溺水事件再度发生,现分享防溺水“六不”:
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要更好地做好防溺水的平安教育工作,关心同学们树立平安意识、把握平安学问、提高自身爱护力量,生命是珍贵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纪检监督:29-222 电话:82166072(系总支纪检委员) 82166995(校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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