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切实提高我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对工作规律的总结与研究,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精品和特色意识,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精品工作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系分管大学生思政工作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两课教师、学生处所有成员。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三、选题范围
1、学生党建与思政;“学生党员全程化培养教育工作”专题研究、学雷锋活动与雷锋精神研究、思政教育基地化建设模式探索、深度辅导工作研究、辅导员专业能力提升工作等相关内容;
2、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创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帮扶、就业引导工作等相关内容;
3、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心理咨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内容;
4、学生事务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学生服务工作、学子沟通服务工作等相关内容;
5、团学工作与校园文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班集体建设、学生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骨干培养、志愿服务工作等相关内容;
6、所有申报对象选题需与自己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相结合,也可参照以上分类发展团队选题;
7、其他未列出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选题。
四、立项流程
10月20日—11月7日,自主选题,填写立项申请表并交至各系学工办由各系学工办汇总并交至学生处;
11月7日—11月18日,举办学院立项答辩会,通过学院答辩会择优10个选题予以学院立项;
12月下旬,对所有立项课题举行结题答辩会,评选优秀课题并予以表彰。(考虑到今年情况特殊,根据实际情况可延期至2017年3月底。)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要对思想政治教育精品工作立项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精品工作立项对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立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团队建设,培育特色工作。
院级科研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参照《江南JN·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上财浙院教字[2011]5号)。
重点课题建设周期2年,每项资助经费4000元;一般课题建设周期1-2年,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经费划拨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先拨付总经费的50%,结题验收后再拨付50%。期限自立项之日起算。
附件1:思想政治教育精品工作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2:思想政治教育精品工作立项申报表
学生处
2016年10月20日